光鋐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增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上限2千萬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56)光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尚未實際發行。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擬提請111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發行股數擬不超過貳仟萬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尚未實際發行。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尚未實際發行。 7.每股面額:尚未實際發行。 8.發行價格:擬提請111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優先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尚未實際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尚未實際發行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擴建廠房、購置設備、轉投資、購料或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11年股東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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