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麗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上限2千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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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7)達麗-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不超過20,000仟股,發行總面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之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3,000仟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仟股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15,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分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增資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包含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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