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9-27 15:39:32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國務院27日正式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通知》,提出包括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擴大投資領域的開放、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深化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完善法制領域的制度保障等五大主要任務。
在加快金融制度創新方面,通知中指出,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在試驗區內實現金融機構資產方價格實行市場化定價;探索面向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全面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
除此之外,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實現跨境融資自由化;深化外債管理方式改革,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深化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促進跨國公司設立區域性或全球性資金管理中心;建立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機制。
在增強金融服務功能方面,通知中指出,將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支持在試驗區內設立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允許金融市場在試驗區內建立面向國際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許境外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鼓勵金融市場產品創新;支持股權托管交易機構在試驗區內建立綜合金融服務平台;支持開展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培育發展再保險市場。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實施範圍涵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並根據先行先試推進情況以及產業發展和輻射帶動需要,逐步拓展實施範圍和試點政策範圍,形成與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建設的聯動機制。
該自貿區的總體目標為,經過2-3年的改革試驗,積極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業態,加快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全面開放,著力培育國際化和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力爭建設成為具有國際水準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試驗區,為大陸擴大開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