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耀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二次私募上限1千萬股案,重新定價為每股3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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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8)翔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第二次私募普通股重新定價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仟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私募總股數以不超過10,000仟股為限,每股面額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定價日(113年11月12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113年11月12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定價依據。經計算後參考價格為新台幣45.50元, 本次實際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36.40元作為本次私募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購置設備之資本支出及營運週轉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擴充營運規模爰有資金需求,評估公開募集的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1/12 11.參考價格:45.5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6.4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以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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