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將推動《氣候變遷法》促進私部門低碳轉型
泰國政府刻推動國內首部《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Act)立法工作,旨在實現前任總理巴育於2021年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中提出泰國將於2050年實現碳中和及2065年實現淨零排放之目標,為達成此目標,該法預計最快於本年第三季送交內閣審議,內容預計將涵蓋泰國國家氣候變遷政策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Policy, NCCC)須提出並每五年定期檢視國家氣候變遷總體計畫(Climate Change Master Plan)、成立氣候變遷基金(Climate Change Fund)支援私部門低碳轉型、強制性溫室氣體申報(GHG Mandatory Reporting)、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 Trading Scheme)、碳信用額(Carbon Credit)及碳稅等相關規範。
泰國財政部財政政策辦公室(FTO)表示《氣候變遷法》主要計劃對製造業者課徵碳稅,將依據產品生命週期內排放之溫室氣體課徵碳稅,並稱該法係以2016年生效之《巴黎協定》為參考基準,未來可能強制包括能源、交通、農業及工業部門等業者蒐集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並向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自然資源及環境政策暨制定辦公室(ONEP)定期申報。開泰銀行研究中表示泰國《氣候變遷法》將衝擊國內碳排放密集產業,受影響產業產值預估達6.5兆泰銖,占泰國整體GDP的37%。
此外,該法預計將透過政府設立氣候變遷基金及商業銀行提供軟性貸款等方式,協助泰國企業加速投資及採納綠色科技,以實現低碳轉型。泰國工商界領袖多對中小企業發展前景表示擔憂,並呼籲政府提供中小企業所需之財務協助,如泰國工業總會主席Kriengkrai Thiennukul即建議泰國政府編列100億泰銖(1泰銖約0.88新台幣)設立協助企業淨零轉型之基金,而泰國商業總會主席Sanan Angubolkul則建議政府設立特別基金提供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貸款。
新加坡能源集團(SP Group)泰國總經理Chayasak Ittisiri表示,儘管各界對泰國《氣候變遷法》存在不同意見,但泰國乃至東協區域內之企業均須面對全球減碳趨勢,如歐盟提出之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此非關稅貿易障礙旨在鼓勵企業於製造過程中採用更多再生能源以減少碳足跡,CBAM自去年10月進入過渡期,雖然尚不需繳納相關費用,惟已要求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氫氣等進口商提交季度CBAM報告,並訂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付費制的CBAM。Chayasak總經理認為包括美國在內之已開發國家將相繼採取相似措施,以加速傳統製造業從化石燃料轉型。
根據泰國輸出入銀行(Exim Bank)報告,在2013至2022年間日益嚴峻之氣候變遷已使全球政府採取約18,000項環境相關貿易措施,年增率高達為16%,且集中在美國、歐盟、日本、中國及印度等泰國主要出口市場,然而,2021年環境友善產品僅占泰國出口總值的7.6%,低於德國(15.4%)、日本(15%)、中國(10.4%)及南韓(10.2%)等國家。
在泰國政府推動立法工作的同時,許多能源部門及工業部門企業已提早採取積極措施,攜手政府推動淨零轉型相關工作,如泰國國家石油公司(PTT)子公司泰國國家石油勘探與生產公司(PTTEP)即宣示將透過開發泰國首個碳捕捉與儲存技術(CGS),於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較泰國政府提出之2065年淨零碳排目標提早15年達成,泰國最大的水泥製造公司暹羅水泥集團(SCG)也設下2050實現淨零碳排及2030年減少至少20%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目標,該公司目前致力提高環境友善產品及服務之銷售占比,並預估綠色創新領域收益占比將於2030年由目前53%提高至67%,如該公司目前已成功開發可降低15%至20%碳排放的新式水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