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5-04-23 09:25:13 記者 萬惠雯 報導
美國對來自越南、泰國、馬來西亞與柬埔寨等四國的太陽能產品終判重稅,最高關稅高達3521%,不僅重挫中國企業在東南亞設廠繞道出口的模式,也加快全球供應鏈重新洗牌。對台灣本地系統業者而言,東南亞銷美產品若因高關稅失去市場,將需要轉往其它國家殺價尋求出海口,國內系統業者模組採購可望享有「甜甜價」,另外,近期新台幣升值也降低採購進口設備成本,整體案場投資報酬率可望進一步上揚。
業界指出,隨著東南亞太陽能模組產品美國遭重稅卡關,為求出海口,未來太陽能模組將轉往其它較沒有關稅壁壘的市場,如台灣,其實這樣的現象已是進行式,目前已見東南亞模組價格優於原先採購預期,產品規格也都是國際水準。
根據目前政府對再生能源躉購(FiT)制度的規定,若太陽能案場業者欲申請較高費率補貼或額外加成條件,必須取得「國產化加分」(VPC)資格,其中最關鍵的一環便是模組須使用台灣製造產品,此目的是要扶植本土太陽能產業,確保綠電建設同時帶動國內供應鏈,但也因此系統業者若要申報FiT時,模組選擇空間受限。
相對而言,若採CPPA(企業購電協議)模式與企業用戶簽約銷售綠電,則不受VPC條件綁定,業者得以採用國際主流品牌或進口模組(主要即是中國或來自東南亞的陸資模組),在成本與效率之間取得較大調度空間,再加上現在走CPPA銷售綠電價格高,一度電賣價可達逾5元,反而賣給台電走FiT制度一度電僅有3元多,也是目前多數新案場傾向選擇CPPA而非FiT的主要原因之一。
系統業者表示,由於目前大多數太陽能電廠發電後採CPPA模式出售綠電,所以不用被綁定採用台製模組,因此多數業者已改採進口模組作為主力採購對象,若進口模組因美國高關稅而需以較低價格轉銷他國,則對國內太陽能電廠採購有利。
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則認為,川普關稅戰以來,台幣一路走升,除了以美元採購設備相對有利之外、模組採購價也因終判的重課稅,有機會將模組價格壓得更低,有助案場開發成本控管與整體IRR(投資報酬率)提升。
不過另一方面,因近幾年國內太陽能案場申請核可數量少,國內太陽能電廠市場可說是一片死寂,即便東南亞模組以甜甜價來台,需求太低再殺價也是沒人想接手囤庫存,對系統業者來說,政府能加速案場審核流程,讓太陽能案場可順利開工、併網、售電,才有助於國內太陽能產業正向循環發展,並解決企業綠電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