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獨董陳威宇等對審委會、董事會討論111年盈餘分派等案表示反對及保留意見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8)泰山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及保留意見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2/06/16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威宇獨立董事,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黃慧萍獨立董事,文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案由二:委任本公司財務主管案 董事會 討論案/案由一:討論111年盈餘分派案。 討論案/案由二:委任本公司財務主管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案由二, 保留意見:黃慧萍獨立董事,保留之意見「委任人選應以現有的組織人力作為基礎以安定員工的向心力。」 董事會 討論案/案由一, 反對意見:黃慧萍獨立董事,反對之意見一「訴訟案勝敗的結果不明朗,對股利分配的影響目前難以評估。」,反對之意見二「資金不足並非是永久的狀態,是否改採分次發放。」 保留意見:陳威宇獨立董事,保留之意見「全家出售案未確定,若勝訴此案盈餘並不存在,盈餘分派應針對所有盈餘去做分派,現有一大部份帳上盈餘是未確定所以對此保留意見。」
討論案/案由二, 保留意見:黃慧萍獨立董事,保留之意見「委任人選應以現有的組織人力作為基礎以安定員工的向心力。」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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