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崴能源董事會通過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上限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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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6)森崴能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300,000仟元(包括超額認購部分)為上限。 5.每張面額:暫定為美金20萬元或其整倍數。 6.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7.發行期間:暫定為不超過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子公司作為支應外幣購料之資金需求。 11.承銷方式:本公司債於中華民國境外地區發行,並依照銷售國家之法律與規範及國際市場慣例辦理對外公開銷售。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8.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其實際發行金額於法令規定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其發行辦法、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主辦承銷/銷售機構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海外可轉換公司發行條件及相關事項之議定,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辦理。 2.為配合本次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及向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如適用之)所需事宜。 3.本次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細節,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場環境變化,而有變更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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