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強科對Trantest Enterprise (Vietnam)背書保證9653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19)倚強科-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Trantest Enterprise (Vietnam) Company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2,7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6,52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6,52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新增孫公司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73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合約條件 (2)日期:依合約條件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25,50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36,5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倚強科113Q3權益淨值=1,313,758仟元。 2.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1,313,758×20%=262,752仟元)。 3.背書保證最高限額: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1,313,758×40%=525,503仟元)。 4.113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融資額度轉期續約案,至背書保證額度重複計算而超限,惟實質並無超限情形,待舊額度期限屆滿,背書保證餘額將等額降減。 5.美金兌新台幣匯率係依113/11/06臺灣銀行即期收盤平均匯率32.175計算之。 6.Trantest Enterprise (Vietnam) Company Ltd.背書保證限額USD3,000仟元換算約計新台幣96,525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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