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董事會決議辦理106年度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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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9)華星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6年度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櫃案
1.事實發生日:112/08/03 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6年度私募普通股股票18,950仟股,自交付日起已屆滿三年,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規定,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得申請補辦公開發行暨上櫃買賣。 (2)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5條規定,該私募有價證券限制轉讓期滿,應先向櫃買中心申請核發同意函,並於據以向櫃買中心完成補辦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申請。 (3)本公司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補辦公開發行條件,擬向櫃買中心申請私募股份補辦公開發行,申請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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