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公司上市有價證券11/17起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續列變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01)華冠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1/11/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已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之情事,取消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惟尚未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規定,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特此公告。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1/11/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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