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月權證成交額逾2,100億元,年增52%
精實新聞 2013-09-16 12:32:43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證交所統計,今年前8月整體券商權證發行檔數已突破萬檔,再創歷年同期新高,權證總成交金額亦達2,130億元,較去年同期1,402億元,成長52%。
根據證交所資料顯示,前8月權證發行檔數已達1萬345檔,發行總額達1,562億元,而發行檔數前三大分別為元大寶來證、永豐金證、群益金鼎證(6005),前8月發行檔數各為1,361檔、959檔及912檔,發行總額排名則為元大寶來證、群益金鼎證及凱基證,金額依序為348.31億元、139.65億元及128.14億元。
隨權證市場逐步成長,實務上的操作也格外受到關注,如在履約價值及時機問題。證交所表示,投資人購買的權證進入價內,具有履約價值時,若為美式權證,投資人可在權證存續期間的任何時點申請履約,若為歐式權證,則只能持有至到期日當天才可履約。所以美式權證較歐式權證具彈性,即當權證價格不能合理反應標的證券價格時,投資人可以隨時將具履約價值之權證申請履約,其選擇條件對投資人較為有利,故條件相同的美式權證價格較歐式權證為高。
一般來說,把權證直接在集中交易市場賣掉賺取價差,會比向券商申請履約簡單划算。主要是因為權證的價值包括內含價值及時間價值,投資人申請履約,進入結算程序,只會拿到內含價值,也就是標的股票收盤價與履約價的價差,等同於放棄時間價值;另外如是認購權證採證券給付類型者,由於申請履約時投資人需先存入履約價款,手續相對繁瑣,除非權證已具深價內導致流動性不佳,在集中市場賣出不易,大部分情況下一般投資人會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會比較划算方便。
證交所再次提醒投資人,由於權證是具槓桿效果的投資工具,使用權證可達到以小搏大的投資效果,但買賣權證前宜先瞭解權證種類及履約條件,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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