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案,上限3600萬股(更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58)立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更正補充上限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數以不超過36,000仟股為上限 (更正)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並與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額10%,計3,6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0%,計3,6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80%,計28,8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進行重大投資項目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健全營運計劃書、股款繳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