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59)聯發-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澤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清澤 ) 董事-葉泉成 董事-葉祐綸 董事-葉柏亮 董事-葉國暉 董事-王豐岳 獨立董事-劉秋湖 獨立董事-王蒼恩 獨立董事-蕭貴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220,517,615權,占出席得表決權數97.76%,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葉清澤 葉泉成 葉祐綸 王豐岳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葉清澤 兼任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董事-葉泉成 兼任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 (3)董事-葉祐綸 兼任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 (4)董事-王豐岳 兼任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聯發: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2號大街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杭州聯發:聚酯纖維加工絲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