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宣布里拉商業貸款新規定,以防止業者換匯投機
土耳其宣布里拉商業貸款新規定以防止業者換匯投機
土耳其自由日報(Hurriyet Daily News)報導,6月24日土耳其銀行監管局(BDDK)公佈新的商業貸款規定,企業經獨立審計後,倘擁有外幣現金資產(包括黃金)等值1,500 萬里拉以上,且超過總資產或最近一年淨營收10%者(以較高者為準),不得申請里拉貸款。而外幣資產計算里拉等值則使用計算當日土國央行買入匯率。
另倘土國企業經獨立審計公司認定,其申請貸款日期後3個月內,外幣債務超過其外幣資產,公司若無法運用外幣貸款,則仍可向銀行申請土耳其里拉現金貸款,但額度最高不超過其外幣債務減去外幣資產之差額。
監管局聲明指出,此係為加強金融穩定、更有效利用資源並確保信貸體有效運行而採取的措施;該局此前已指示土國銀行應盡最大努力,防止貸款被使用在不符合其目的之交易中。
該局表示,部分土國公司沒有外幣債務或盈餘,但他們透過用於生產、就業或投資的土耳其里拉貸款資源,換匯並持有外幣。未來倘透過誤導或串通等不實行為,規避相關規定,導致不符合申貸條件之企業取得貸款,該局將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
在此規定公布後,部分土國銀行已先暫停土耳其里拉貸款業務,並等待BDDK公布更詳盡細節。另此規定公布後,里拉對美元匯率立即回升,由1美元兌換17.4里拉回升至16.7里拉。(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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