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董事會決議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計50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62)橋椿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1/02/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公司為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為期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50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0.具體目的: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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