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董事會決議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0.022%,基準日11/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76)逸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減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3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減資。 3.減資金額:300,000元 4.消除股份:30,000股 5.減資比率:0.02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367,452,1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11/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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