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財經委員:法定存貸比應調整 防杜資金掮客
精實新聞 2013-09-06 10:30:11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昨(5)日在第二屆金融街論壇上發表建議:修訂《商業銀行法》第39條,即「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用流動性覆蓋比例和淨穩定資金比例來替代存貸比要求。
針對修法過程方面,吳曉靈建議:首先是發行同業的大額可轉讓存單,將這些存單資金計入一般存款,並交納存款準備金,允許商業銀行使用此方法所取得的資金進行貸款;其次是開放並規範透過同業吸收存款的業務;最後則是以緊頭寸控制商業銀行資產,取消貸款規模控制。
吳曉靈指出,由於受制於存貸比的考核,商業銀行在經營自主權方面受到了一定的侵蝕,而造成了人所共知的「存款充時點、貸款繞規模」等扭曲的市場行為,也因為各家銀行都有下達存款的指標和任務,於是銀行人員會透過自身的私人關係到社會上拉存款,進而催生了金融資金掮客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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