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108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我國與國際同步於108年1月1日接軌IFRS 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宣布我國將於108年1月1日如期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IFRS 16),金管會表示,依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下稱IASB)統計,目前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下稱IAS 17)規定下,有85%之租賃合約係以營業租賃方式於資產負債表外表達,致資產負債表未能反映租賃資產使用權與租賃負債真實情況,而影響財務資訊之透明度與可比較性,IASB爰發布IFRS 16取代現行IAS 17。
國際動態
目前國際上採用IFRSs之主要資本市場,如歐盟、英國、澳洲、新加坡及香港等均已完成認可或宣布如期於108年1月1日採用IFRS 16,且我國自102年起接軌IFRSs已歷時4年餘,IFRS 9及IFRS 15亦已與國際同步採用,今金管會宣布IFRS 16與國際同步接軌,顯示我國監理政策方向與國際一致。
金管會推動情形及相關協助措施
IFRS 16與現行IAS 17主要差異,在於承租人原則須於資產負債表內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計提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為利企業及早進行評估及因應,金管會自105年1月IFRS 16發布後,即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完成公報中文化及製作公報內容差異分析,並辦理宣導會說明IFRS 16規範重點與可能影響;另透過證交所、櫃買中心、學者專家及會計師代表共同成立「採用IFRSs新公報工作小組」(下稱IFRSs 工作小組)以解決企業採用IFRS 16之實務問題,並製作問答集、釋例或指引供企業參考。
政策影響評估
金管會為評估IFRS 16對我國企業之影響程度,前於106年7月起陸續對各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發放調查問卷,以105年度財務報告為基礎進行試算,共計回收1,899份問卷,據統計結果顯示,多數企業表示採用IFRS 16尚無重大影響,受影響之公司整體資產與負債約增加2.6%與3.6%、負債比率約增加1%,主係承租飛機、船舶或營業據點較多之航運業、貿易百貨業、觀光旅遊業與文化創意業等產業較易受到影響。
未來推動工作重點
為因應我國企業將於108年1月1日適用IFRS 16公報,金管會將儘速配合檢討及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相關監理法規,舉行宣導會並針對IFRS 16實務問題進行討論與研擬發布相關指引及問答,俾利企業遵循。
另由於IFRS 16對部分承租資產較多之公司影響較大,金管會提醒企業應儘速就接軌IFRS 16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妥善規劃因應措施,包括深入瞭解公報內容,評估會計政策、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須配合調整等,並加強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之溝通,金管會亦將請公司訂定導入IFRS 16因應計畫及預計執行進度,且按季控管,以適時提供公司相關輔導或協助。(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