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規範國企/上市公司選聘審計機構 嚴控信息安全
MoneyDJ新聞 2023-05-05 11:19:5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上證報今(5)日報導,中國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下稱《選聘辦法》),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公平競爭,推動提升審計品質;其中明確表示,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在選聘時要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審查。依具體內容來看,《選聘辦法》主要對四方面內容進行規範,包括遏制惡性競爭,突出品質導向;完善輪換規定,強化獨立性要求;促進公平競爭;壓實審計委員會責任。
一、遏制惡性競爭,突出品質導向,《選聘辦法》規定,品質管理水準的分值權重應不低於40%,審計費用報價的分值權重應不高於15%;並要求將所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價平均值作為選聘基準價,並提出了審計費用報價得分公式。
二、完善輪換規定,強化獨立性要求,《選聘辦法》規定,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連續聘用同一會計師事務所的時間不超過8年,確有需要的,可依規定延長至不超過10年,之後須展開輪換。為做好平穩過渡,《選聘辦法》規定了銜接方式,如果國有企業目前執行的輪換規定與《選聘辦法》存在不一致、或沒有規定的,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統籌安排,兩年內完成銜接工作。對於審計項目合夥人和簽字註冊會計師,《選聘辦法》規定了不同情形下的輪換要求和冷卻期制度。
三、促進公平競爭,根據《註冊會計師法》等法律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承接業務不受行政區域、行業限制,各類會計師事務所是平等經營實體,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選聘辦法》設定的各項標準適用於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所有會計師事務所,一視同仁;明確要求企業在選聘會計師事務所過程中,應保障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企業採用公開選聘方式的,應當公開選聘信息、評價要素和評分標準,保證合理的準備應聘時間,公示選聘結果;明確要求企業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擬應聘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為個別會計師事務所量身制定選聘條件。
四、壓實審計委員會責任,《選聘辦法》明確,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制定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政策、流程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提議啟動選聘工作、審議選聘文件、確定評價要素和具體評分標準、監督選聘過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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