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軟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上限1000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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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0)旭軟-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總股數:上限1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本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洽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新股總數75%~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毗鄰工業用地、興建廠房及其廠務設施。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變更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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