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祺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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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5)華祺-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固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明彥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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