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委員會公佈「加強營建業金融支援方案」,表示投入8兆韓元救濟遭遇資金危機之營建業者。
「加強營建業金融支援方案」為整合各種救濟方法之‘綜合性救濟案’,其內容包含發行P-CBO(3兆韓元)、買入硬件企業之不良債券(2兆韓元)、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ing)正常化(1兆7,000億韓元)、延長中小企業Fast-Track(5,000億韓元)、再度實施過渡性貸款保證(bridge loan)(5,000億韓元)、貸主團合約期限延長一年等。
韓國金融委員會,首先將P-CBO(Primary Collateralized Bond Obligation)發行規模由1兆7千億韓元擴大至3兆韓元,並允許曾經發行過或未償還一般CBO發行餘額之營建公司也能參與發行,自從今年9月7日開始發行,而其發行額度為中小營建公司500億韓元、中堅營建公司1,000億韓元。
另外,未來1年間再度實施過渡性貸款保證(bridge loan)。過渡性貸款保證(bridge loan)制度為營建公司將以債券為擔保,向銀行借款時,由信用保證基金來保證之制度。2008年及2010年各支援5,277億韓元(341件)、3,592億韓元(101件)。
針對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ing,PF)不良債券,將由PF正常化銀行追加買入2兆韓元之不良債券,並鼓勵各家銀行自行推動不良PF公司之正常化方案,若不履行正常化方案時,將不良債券賣給PF正常化銀行。此外,將營建公司之保證比例由現行40%調升至65%,並債權期限可延長3年之「貸主團合約制度」之實施期限,將延長至明年(2013)年底。
韓國金融委員會金錫東金融委員長強調,具有長久傳統及優秀的營建能量之營建公司,不應該被無理推出營建業界。但,未放寬總負債償還比率(DTI)規制之情況下,單純支援資金之救濟方式是否能收如期的實效,仍屬未知數。(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