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公司上市有價證券11/19起恢復交易方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18)隆銘綠能-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民國113年11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3/11/15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因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本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其上市有價證券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臺灣證券交易所已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民國113年11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3/11/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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