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董事會決議改以資本公積分配股票股利轉增資2,760,80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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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佳和-公告本公司改以資本公積分配股票股利轉增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2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總金額:新台幣27,608,070元,股數2,760,807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2.4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分配案俟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員工認股權之行使、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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