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102年7月5日公布,預告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一、為配合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之管理準用「管理外匯條例」有關之規定,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並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草案預告。民眾如有意見或問題,請於102年7月12日前向本行外匯局提出。 二、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得申請辦理外幣收兌業務之業別;將大陸暨港澳地區旅客及人民幣納入得收兌對象及幣別;強化防制洗錢機制,共計修正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