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DR及/或以詢價圈購辦現增,上限3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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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華新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待定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發行股數: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300,000仟股之額度內,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2)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配售。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得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2)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提升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策略發展之資金用途。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提請112年股東常會決議。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或有未盡事宜,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3)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詢價圈購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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