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董事會決議發行113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上限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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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鴻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百一十三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7億元為上限(包含超額認購部分) 5.每張面額:暫定每張債券面額為美金二十萬元,或如超過美金二十萬元,為美金十萬元之整數倍數。 6.發行價格:暫訂依面額之100%發行 7.發行期間:暫訂不超過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定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海外購料所需 11.承銷方式:於中華民國境外依公司債銷售地區有關規定採公開銷售方式辦理 12.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 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8.賣回條件: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9.買回條件: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全權代表本 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實際之發行總額、發行時點、發行及轉換辦法、掛牌地點、轉換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等,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事宜,如遇有市場情況變更、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因素而須變更、補充或有未盡事宜時,授權本案之被授權人員 全權代表本公司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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