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股東翁弘林等召集之股臨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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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中福-公告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召集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8/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 獨立董事: 高榮志、吳進成、楊智閔、江嘉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 青山儀器容器有限公司負責人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 冠逸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捷將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 甄明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 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高榮志 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律師、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吳進成 力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暨執業會計師、 又又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 楊智閔 全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嘉芸 宏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及獨立董事「高榮志、吳進成」之競業限制案,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76,087,775權,占表決總權數56.42%,反對權數:13,285,108權,棄權未投票權數:45,492,201權,無效權數:0權。 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及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之競業限制案,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47,522,131權,占表決總權數35.24%,反對權數:89,372,883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029,930)權,無效權數:0權。 本案經表決未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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