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董事會決議112年股臨會決議之私募現增案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208)台船-本公司112年股東臨時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期限即將屆滿,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8/2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本公司112年10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案即將屆期,本公司已無繼續本次私募之計畫,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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