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四年到期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永豐四年到期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永豐四年到期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計價發行,自112年8月2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另於該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三年後,經理公司得依其專業判斷,於基金持有之債券到期後,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不受所訂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及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之比例限制,惟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之信用評等或其債券保證人、發行人之長期信用評等應符合所訂任一家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等級為BBB-或Baa3以上(含);資產保持之最高流動比率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50%。
「永豐四年到期美國優質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等值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該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至屆滿4年之到期日當日,基金成立日起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自成立日起屆滿90日後,受益人得於每營業日提出買回申請,惟基金未到期前申請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