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聖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565,68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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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7)志聖公告本公司決議辦理11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2 2.增資資金來源:110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5,656,897元及4,565,689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與提升資本適足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年度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員工認股權或將庫藏股轉讓給員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就實際流通在外股數,全權調整配股率。 (2)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3)本案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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