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電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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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9)亞電-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詹寧威(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李純清。 獨立董事:胡漢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元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中外古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元力電紙平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聯合聚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詹寧威。 (1)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總處資深協理。 (2)元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李純清/皇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胡漢良。 (1)公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科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鑫亞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8)嘉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9)勁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0)科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照案通過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0,184,39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696,539權) 贊成權數(其中含電子投票)69,663,063權,佔表決權數99.25% 反對權數(其中含電子投票)38,898權,佔表決權數0.05% 無效權數(其中含電子投票)0權,佔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其中含電子投票)482,430權,佔表決權數0.68%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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