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啟動對非銀金融機構監管,評級下調將限制發展
MoneyDJ新聞 2023-06-27 08:43:0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經濟通通訊社報導,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監總局)發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監管評級辦法。文件提出,將依功能定位(15%)、資本管理(10%)、公司治理(20%)、風險管理(30%)、信息科技管理(10%)、集團經營與支持(15%)等六部分,分別從定量和定性兩個維度對財務公司進行評價,形成監管評級結果,監管評級週期為一年,評價期間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評級工作原則上應於每年4月底前完成。
在中國,「財務公司」一詞並非指一般的私人借貸機構,而是指經營部分金融業務的企業,這些企業可承辦定期大額存款、發放貸款、經銷證券、買賣外匯、代理保險、財務諮詢等金融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大企業與集團,不開立私人帳戶、不辦理小額存貸款和儲蓄,以此與銀行相區別。
另據21世紀經濟報導,《辦法》將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5級和S級,其中1-3級進一步細分為A、B兩個檔次;正處於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財務公司經監管機構認定後直接列為S級,不參加當年監管評級。值得關注的是,監管評級結果將直接影響財務公司的展業,降級的財務公司還將被限制相關業務發展,例如對於同業拆借、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投資業務資格,財務公司因監管評級下調而不滿足評級要求時,原存量業務不受影響,但不得新增。
據了解,財務公司在為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務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合規的舉動,例如協助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透過關聯交易套取上市公司資金,甚至隱匿違規關聯交易及資金真實去向。中證監及金監總局前身銀保監曾發文指出,財務公司與上市公司發生業務往來,應嚴格遵循金融服務協議,不得超過金融服務協議中,約定的交易預計額度歸集資金。
文件指出,金監總局各級派出機構應將財務公司的監管評級最終結果及存在的主要風險和問題,透過監管會談、審慎監管會議、監管意見書等方式向財務公司通報,並在通報中提出相應整改要求。金監總局表示,監管評級是為全面評價財務公司的風險和管理狀況,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有效實施分類監管,防範企業集團經營風險向財務公司傳導,引導財務公司堅持主責主業、穩健經營和規範發展,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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