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臨床試驗次要療效指標結果等數據預計5月取得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76)逸達本公司新成分新藥FP-025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數據
1.事實發生日: 112/04/0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 MMP-12(基質金屬蛋白(酉每)-12)抑制劑 FP-025 3.用途: 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臨床資訊連結網址: https://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3858686?term=FP-025&rank=1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Phase 2b臨床試驗、Phase 3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申請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 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A) 臨床試驗設計介紹: a. 試驗計畫名稱: FP-025對於輕度嗜酸性白血球表達之過敏性氣喘患者,以家塵蹣過敏原誘發氣喘後之呼吸道反應、呼吸道發炎及呼吸道重塑方面之影響。 b. 試驗目的:評估過敏性氣喘病患服用FP-025 之療效及安全性 c. 試驗階段分級:Phase 2a臨床試驗,為FP-025首次用於病患(first-in-patient)之臨床概念性驗證試驗。 d. 藥品名稱:MMP-12(基質金屬蛋白(酉每)-12)抑制劑 FP-025 e. 宣稱適應症:過敏性氣喘 f.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 比較用藥組(FP-025)與對照組(安慰劑)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te asthmatic response,簡稱LAR)之FEV1(用力呼氣 1秒量)曲線下面積(area under curve, 簡稱AUC)差異。 次要療效指標: (a) 藥效學參數指標包含給藥治療對誘發過敏性氣喘後之影響(比較用藥組與安慰劑組): 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 3-8 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較稀釋後基準線之最大下降百分比。 i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0-3小時即時氣喘反應(early asthmatic response,簡稱E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曲線下面積(AUC)差異。 ii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0-3 小時即時氣喘反應(E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較稀釋後基準線之最大下降百分比。 iv. 以家塵蹣過敏原誘發氣喘發作後0-8小時之呼吸道反應。 v. 以PC20FEV1(Meth)(以methachol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或 PC20FEV1(Hist)(以histam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測量過敏原誘導氣喘反應前後之呼吸道過度反應(airway hyper-responsiveness,簡稱AHR)變化(第10天與第12天比較)。 vi. 以脈衝振盪(impulse oscillometry,簡稱IOS,即R5, R20,R5-R20, AX, X5, Fres)測量過敏原誘導氣喘發作後第3-8小時(LAR)、第0-3小時(EAR)以及第0-8小時之小呼吸道反應。 vii. FeNO(呼氣一氧化氮濃度)以及嗜酸性白血球量於氣喘反應前後之變化(第10天與第12天比較)。 (b) 量測血液中的嗜酸性白血球量、PC20FEV1(Meth)(以methachol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或 PC20FEV1(Hist)(以histam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以及FeNO(呼氣一氧化氮濃度),比較給藥第 一天基準線參數與第十天之潛在療效差異。 g. 試驗計畫受試者收納人數: (a) 本臨床試驗是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兩給藥期間交叉之Phase 2a臨床試驗用以評估過敏性氣喘病患服用FP-025 之療效。 (b) 本臨床試驗設計兩個相同給藥期間(各12天),兩個給藥期間間隔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washout period);受試者以隨機交叉方式服用 FP-025 400毫克或安慰劑一日兩次。 (c) 此臨床概念性驗證試驗收錄29位受試者,包含19位可衡量受試者(evaluable subjects)之試驗數據,可衡量受試者皆遵循試驗計畫並完成試驗(per protocol),試驗背離/偏差(protocol violation/deviation)或早期試驗終止(early termination)之受試者數據於統計分析時排除。 (B) 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a. 主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a) 在此臨床試驗期間,來自敏感性家塵蹣小鼠之動物實驗數據顯示FP-025有持久的抗發炎功效以及疾病緩解作用。鑑於這些發現及本臨床試驗是使用交叉設計對氣喘患者進行首創(first-in-class)新藥治療,因此評估了是否存在可能的藥物治療延續性效應(carry-over effect)。事實上,在先服用FP-025而後服用安慰劑之給藥順序,即使兩個給藥期間已間隔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washout period),仍發生顯著之延續性效應(P-value =0.0340),顯示第一個期間FP-025用藥的效果可能持續到同一受試者接受安慰劑的第二個給藥期間。 (b) 由於發現不在預期之內的延續性效應,因此統計學家以下列三種統計方法,進行本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說明如下: i. 以同序列分析:比較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以及給藥期間2服用FP-025(N=8),同一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84.005)、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FP-025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較,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0161)。兩條呼吸道反應曲線皆由同一位受試者生成,具有自身對照及較高之統計學顯著意義檢定力。 ii. 以同期間分析:在給藥期間1服用FP-025(N=11)與服用安慰劑組(N=8)比較,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79.443)、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雖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1302),惟已呈現正向趨勢。 iii. 以混合模式(mixed-effect model)ANOVA 分析:於給藥期間1、2服用FP-025(N=19)與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N=8)比較,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用藥組(-81.358)、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FP-025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0149)。 b. 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由於此臨床試驗設計較複雜,數據多元且資料量龐大,次要療效指標結果、安全性及耐受性數據預計於5月取得。 (C)單一臨床試驗結果 (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啟動後續授權洽談並完成臨床試驗報告。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待次要療效指標、生物標記分析等數據完成後,再進行綜合評估。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7.市場現況: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2019年全球約2.62億人受氣喘影響,並導致45.5萬人死亡。根據Global Industry Analysts統計顯示,2020年全球氣喘治療市場價值為218億美元,預計2027年將成長至235億美元,CAGR為 1.1%。 氣喘市場在相對有效的標準療法下達到相對飽和,然而,對現行治療方式沒有反應之嚴重氣喘的創新性新療法亦仍有相當大的需求缺口。 氣喘病患的肺部都會有MMP-12分泌增加、嗜酸性粒細胞和病人呼吸道發炎現象同時出現。高選擇性的MMP-12抑制劑能壓制嗜酸性粒細胞發炎現象,達到治療氣喘的效果。氣喘用藥無論上市產品及臨床開發中產品均無MMP-12抑制劑,逸達開發之高選擇性MMP-12抑制劑FP-025若開發成功,將是該領域first-in-class之創新藥物。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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