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彰董事會決議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占上半年合併營收約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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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3)永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事件緣由: 經過本公司經營團隊審慎評估,基於以下三項原因,待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現有訂單生產完畢後,擬進行轉型並全面停止生產。 (1) OEM 代工業務減少。 (2) AM 售後市場開拓不易。 (3) 車用業務量持續萎縮以致產線稼動率不足,生產成本競爭力低。 連續多年處於虧損狀態。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 110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1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2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3 年前二季產能為 120,000 台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 110 年產量為 143,167 台 111 年產量為 130,581 台 112 年產量為 107,364 台 113 年前二季產量為 60,772 台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後,產能每年減少約 240,000 台。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後,產量每年減少約 120,000 台。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113 年前二季占本公司合併營收比例約 36.51%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依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本公司質押之資產(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為新台幣217,138仟元。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比例: 11.49% 12.決策過程:本案於113年08月0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採取下列之一項或多項計畫,停止「車用業務」: (1) 設備出售 (2) 供應鏈轉移 (3) 客戶移回自己生產 (4) 部分項目直接停損 (5) 其他董事會基於股東權益最大考量之措施等方式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將在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考量下決定處置方式,並依法進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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