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頡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99)來頡-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文良 董事:洪維澤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5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文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愛普存儲技術(杭州)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江陵路1782號1幢20層2007、20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積體電路之設計、開發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