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439)冠星-KY-公告本公司111年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一、本公司業於民國111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2,698,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269,800股,預計將於民國111年8月16日(星期二)起掛牌上市買賣,實際日期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日期為準。
二、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已發行普通股3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5,000,000元整。
(二)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次增資完成後,普通股37,769,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7,698,000元。
(三) 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須簽證。
(四) 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
三、本次增資股票預計於民國1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
發放方式如下:
(一)本次轉增資所發行新股,按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普通股每仟股無償配股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整股,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若有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二)已提供集保劃撥帳號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股票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三)未提供集保帳戶或帳戶有誤致未能劃撥入帳者,屆時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原留印鑑及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
四、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41,070,5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5元,預計於111年8月16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或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