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8121)越峰-越峰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上櫃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111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8075號函申報生效,於111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963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至112年1月22日,並奉經濟部112年2月6日經授商字第112300122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發行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12年1月31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因本次增資變更登記業已完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訂於112年2月24日起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同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櫃股份: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29,937,430元整,分為182,993,743股,均為普通股。
(二)本次申報上櫃股份: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三)增資後累計申請上櫃股份: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29,937,430元,分為212,993,74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發行。
(六)辧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7號6樓,電話:(02)2650-3773。
四、本次現金增資變更登記業已完成,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之普通股係採無實體發行,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股票訂於112年2月24日上櫃,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原已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帳簿劃撥之股東,於112年1月31日現金增資新股繳納憑證上櫃日已撥入貴股東本人之集保帳戶,屆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份,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