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訂10/28為除權息交易日,其中股息調整為每股0.00725元、預計發放日12/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32)智通*-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權息基準日暨股利發放日及調整配息率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0/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臺幣1,153,497元,每股配發0.0145元。 股票股利新臺幣10,381,47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3.05股。 (2)調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臺幣1,153,497元,每股配發0.00725元。 股票股利新臺幣10,381,47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3.05股。 (3)調整原因:本公司股票面額已由新臺幣10元變更為新臺幣5元,並於113/09/09新股上櫃掛牌後,已發行股份總數變更為159,102,968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10/28 5.最後過戶日:113/10/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03 8.除權(息)基準日:113/11/03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2/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10/07申報生效在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擬訂113/12/13為股票股利發放日,上述日期若因故而有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係按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3.05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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