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2-06-22 11:00:16 記者 羅毓嘉 報導
重電業主要為內需產品,國內市場已漸趨成熟飽和,不過隨著台灣近年來積極推動電業轉型,甫出爐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更預告將太陽能、離岸風電、地熱等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將進一步擴張,對於東元(1504)、亞力(1514)、士電(1503)、大同(2371)、華城(1519)等重電廠商而言,從發電、輸電到配電,電力電網系統的整合升級商機,已足打穩未來至少三、五年的營運根基。
重電產業向來就屬於內需導向的產業,從長期趨勢來看,用電量的需求與電網建置的投資幾與經濟發展成同比例的脈動。隨著台灣未來經濟預期將穩定成長,對於用電需求亦將穩定增加,不過隨著2050淨零碳排的政策目標在今年正式啟動,對於再生能源的需求料將有增無減,再加上風電、太陽能等發電方式具有時序性差異,為補充基載用電勢必要導入大量的儲能系統,都對重電業後續發展帶來巨大商機。
重電業者就指出,以台灣整個發電網絡來看,核電廠會陸續除役、再生能源雖持續建置當中,不過短期內仍然無法完全替代化石燃料,因此部分燃氣、燃油發電系統勢將還有擴充的必要,若再加上輸電網系統的汰舊換新系統,當前台灣電網的升級與轉型,「可以說是重電業數十年一遇的機會。」
另一方面,為了配合淨零碳排的政策,除了民眾將轉向採購電動車,台灣在交通政策上也持續發展以電力驅動的區域型軌道大眾運輸系統,包括各城市的捷運、輕軌等,其中蘊含的機電工程商機,也是重電業者持續耕耘的重點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建構更友善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以及強化2050年淨零路徑的法制基礎,經濟部已經在昨日(6/21)公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離岸風力發電、太陽光電、燃燒型生質能發電及地熱能發電的領域,都有所調整,預期修正條文在2023年上路之後,將進一步擴大台灣再生能源電力系統的設置,將進一步擴大重電業者的市場。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提具的資料,相關修正條文包括離岸風電案場設置將不再受限於12海浬的領海限制、新建與翻修建物原則上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將地熱能發電自原適用的溫泉法排除,另立管理條例;而為了鼓勵農業生質能源就近利用,修正條例也將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的規定。
風電業者對此就認為,解除領海12海浬的限制,台灣海峽可供開發的風場將大幅增加,不僅有利於提高各風電開發商繼續加大投資的意向,對於發展台灣本地離岸風電的供應鏈,也一定有正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