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掀起淨零碳排浪潮,電動車成各國政策焦點,更帶動電池剛性需求快速成長,電池關鍵材料鋰礦價格節節飆漲。中信電池及儲能ETF(00902)追蹤的ICE
FactSet電池與儲能科技指數10月進行季度指數調整,新納入兩檔上游礦商,包括美國Livent和中國中礦資源,剔除天華超淨和容百科技兩檔。
中信電池及儲能ETF(00902)經理人詹佳峯表示,目前動力電池需求維持不變,也讓最上游的鋰礦價格居高不下,加上中國新能源車購置稅免徵至2023年底。展望2023年,電池產業仍相對看好較其他產業表現亮眼,本次成分股新增美國鋰電池材料生產商Livent
Corporation後,基金持股已涵蓋全球前五大鋰礦商,完整布局鋰電池上游。
詹佳峯指出,中國最大鋰礦廠贛鋒鋰業最新公布的第三季財報,淨利年增六倍,還同時宣布擴大投資電池級鋰鹽項目。而隨著美國加州通過規範,2035年州內銷售新車,必須為純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上周四歐盟也敲定協議,2035年歐盟境內禁售燃油車,「棄油轉電」趨勢更明朗,在歐美大國政策助攻下,加速汽車製造商和供應商轉向電動車發展,電池為電動車心臟,鋰礦為電池關鍵材料,長線需求盛,短期或可關注電池組裝廠商產能利用率,是否確保可跟上電動車高速成長需求。
詹佳峯說明,相較下游需求端的電動車廠,中上游電池組裝廠,享有較高毛利率,投資上相對抗震,且電池供需吃緊,電池中上游製造商表現更勝下游整車廠,投資人不妨針對電池及儲能系統相關ETF,做適當資金佈局,跟上電動車風潮、掌握全球綠色轉型商機。
*若內容涉及個股、類股或產業,僅為參考舉例,不代表個股、類股或產業推薦,且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亦不一定為基金未來之持股。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以下為投資警語】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2樓 / 02-2652-6688 │
台中分公司: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9號9樓之1 / 04-2372-5199
【中國信託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本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類股過度集中風險、產業過度集中或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匯率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等,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以追蹤「ICE
FactSet
電池與儲能科技指數」(即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本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ICE 免責聲明】經許可使用來源 ICE Data Indices, LLC(以下稱 ICE Data)。ICE FactSet電池與儲能科技指數(以下稱「系列指數)係
ICE Data 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營業標章,且已與系列指數一併授權以供中國信託投信針對中國信託電池及儲能科技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使用之。中國信託投信及基金均非由
ICE Data Indices, LLC、其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供應商(ICE Data 和其供應商)贊助、背書、販售或宣傳。ICE
Data對中國信託投信之惟一關係,僅止於授權特定商標和商號以及指數或指數成分。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提供任何保證、陳述及所有的明示和/或暗示,包括對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或使用的包括指數、指數數據以及包含相關或衍生的任何信息(Index
Data)的任何保證。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對指數和Index
Data的充分性、準確性、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害或責任,均按「原樣」提供,使用者取得相關資料的風險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