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國際大藥廠因為主力藥物專利到期的原因,致使其營收及獲利成長趨緩,導致本益比受到了修正,在專利到期之後,如何以各種策略來面對學名藥的競爭,相信是各大國際藥廠絞盡腦汁思索的問題。而學名藥是否真能在原開發藥廠擁有的專利到期後,以其擁有低價的競爭優勢,搶佔原開發藥品的市場,亦充滿競爭及不確定性。
在政府及保險單位醫藥費用支付預算的縮減下,高藥價政策將逐漸不被認同,在這趨勢下,學名藥所佔的地位將日益加重。新藥開發為疾病尋求更有效率的治療方法,學名藥為病患提供較有經濟效率的治療方式,兩者在製藥產業皆有各自的重要性,在某些時點(專利到期後)又互為競爭。新藥開發藥廠、學名藥廠及消費者間的平衡,將在法律政策所規範的遊戲規則下達到市場自由平衡,因此相關法規的訂定將對藥品發展的方向、藥廠的利益及消費者所需承受的藥物費用,有相當大的影響。
雖然藥廠釋出了專利到期藥物的市場,但由於專利不再對藥物規範,搶食市場的學名藥廠眾,學名藥廠彼此的競爭亦是相當激烈,加上更具療效的新藥不斷推出,學名藥的生命成長週期將嚴重受限。品牌藥的專利到期,給了學名藥廠極大的機會,但是否能迅速竄起,相信仍是充滿疑慮。
貳、專利到期品牌藥與學名藥簡介
一般藥物的開發從target的確認、藥物的篩檢(screening)經過臨床前及人體臨床I、II、III期的試驗,到新藥申請(NDA)及取得FDA許可(approval),通常需要12至15年,依此模式的新藥稱為品牌藥(brand-name drug)。由於品牌藥具有創新的精神,在開發的過程中往往會先申請專利(依據烏拉圭會談的決議-The 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ct,在1994年6月8日前許可者專利期限為17年,之後許可者專利為20年),扣掉藥物開發所需的時間,在藥物獲得許可上市後,專利有效期限將極為有限。
當品牌藥專利到期後,失去了專利的保護,就必須面對複製藥物的競爭,此類藥效作用及成分完全與品牌藥相同的複製藥,稱為學名藥(generic drug),學名藥由於開發成本較低,因此具有價格競爭力,上市後往往造成品牌藥極大的威脅。為使病患能使用更便宜的藥物,美國參議院議員Orrin Hatch及眾議院議員Henry Waxman於1984年提出一項讓學名藥加速上市及品牌藥加強保護的法案Hatch-Waxman Act,其內容整理如表一。
表一:Hatch-Waxman Act內容整理
學名藥加速上市 |
- 學名藥可以引用品牌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資料。
- 學名藥只要對照品牌藥作生體相等性(bioequivalent)試驗。
- 在品牌藥過期之前,學名藥即可進行相關開發試驗。
- 第一項取得ANDA許可(挑戰專利成功)的學名藥,可以獲得180天的市場保護(小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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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藥加強保護 |
- 新成分藥物(NCE)的專利延長時間約等於FDA審核時間加上1/2臨床試驗時間。
- 延長時間不得超過5年。
- 若有效專利期間超過14年,不得申請專利延長。
- 若學名藥廠有侵權之情事且原開發藥廠提出訴訟,品牌藥專利期限將自動延長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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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寶來證券整理
由於1984年前學名藥上市仍須經臨床試驗等程序方能獲新藥許可,花費時間及金錢皆相當可觀,Hatch-Waxman Act的頒布,對於學名藥上市程序可說是簡短了許多。在品牌藥品方面,在1984年前,雖然專利得保護年限為17年,但扣除藥品開發及審核時間,平均專利有效期限約只剩9年,因此藉由Hatch-Waxman Act的內容,專利的有效期限可延長,加強品牌藥品的保護。
表面上來看,Hatch-Waxman Act讓學名藥及品牌藥皆受惠,而學名藥與品牌藥又是競爭對手,實際上此法案誰的受益較多呢?表二特別將Hatch-Waxman Act法案實施前及現在的狀況作一比較,對於品牌藥物來說Hatch-Waxman Act對其獨佔市場時間長短影響並不大,但對於學名藥物來說,開發成本的降低可以使得產品的售價更有競爭力,看起來Hatch-Waxman Act總括來說是對學名藥廠較為有利,但Hatch-Waxman Act中又提到『若學名藥廠有侵權之情事且原開發藥廠提出訴訟,品牌藥專利期限將自動延長30個月』,對於學名藥的快速上市又投下了變數,未來陸續推動相關法案或修法,將在品牌藥與學名藥競爭的龐大利益中打轉,如何兼顧鼓勵新藥創新開發及讓消費者使用較低價的學名藥,將考驗立法者的智慧。
表二:Hatch-Waxman Act法案實施後品牌藥獨占市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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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前 |
目前情況 |
有效專利期限 |
約9年 |
約12年 |
品牌藥專利到期至學名藥進入市場時間 |
約3至4年 |
約1到3個月 |
品牌藥獨占市場時間 |
約12至13年 |
約12至13年 |
資料來源:Duke University,寶來證券整理
參、專利到期品牌藥與學名藥的市場消長
由於Hatch-Waxman Act法案的通過,從1984年以後,學名藥在市場的佔有率節節升高(如圖一),在政府及保險單位醫藥費用支付預算的縮減下,高藥價政策反對聲浪漸起的局勢下,學名藥在未來的比重將會持續增加。
圖一:學名藥在市場的佔有率
資料來源:Duke University,寶來證券整理
而品牌藥在學名藥上市之後,銷售數量及銷售單價都會受到影響,使銷售金額嚴重衰退,表一為2002年受品牌藥專利到期影響最大的公司Eli Lilly及Bristol-Myers Squibb在面對學名藥競爭的營收衰退。另Merck也因為品牌藥Pepcid、Mevacor及Prilosec的專利到期,預計2002年此類藥物的營收將短少18至20億。
專利到期藥物 |
2001年2Q營收 |
2002年2Q營收 |
成長率 |
Prozac(Eli Lilly) |
692.4 |
194.9 |
-72% |
BuSpar(Bristol-Myers Squibb) |
82 |
3 |
-96% |
Taxol(Bristol-Myers Squibb) |
160 |
38 |
-76% |
Glucophage IR(Bristol-Myers Squibb) |
511 |
11 |
-98% |
有鑒於專利到期的品牌藥面對學名藥競爭所造成的銷售嚴重衰退,生產品牌藥的大藥廠莫不使盡全力來延長專利期限,針對學名藥廠提出訴訟來拖延學名藥的上市,先告再說,付出高額的訴訟費用亦在所不惜,在訴訟期間除了可繼續享有品牌藥的高獲利之外,並可針對改良的第二代藥物加強推廣。
學名藥雖然具有成本及售價低廉等優勢而容易快速切入市場,但學名藥彼此間的競爭亦相當嚴重,這時候擁有強力行銷通路、優良藥品製造及劑型改良能力的廠商,將是市場上較易勝出的贏家。
除了學名藥廠的競爭之外,具開發能力的藥廠將不斷推出更具療效的新藥,學名藥產品的生命週期亦將會受到影響,因此藥品專利到期後的市場似乎門戶大開,但踏入之後方知處處荊棘。
肆、美國從事學名藥發展之公司
依銷售金額來看,2001年前10大學名藥公司有:Teva(NasdaqMN:TEVA)、Alpharma(NYSE:ALO)、Watson Pharmaceuticals(NYSE:WPI)、Ivax(AMEX:IVX)、Mylan(NYSE:MYL)、Andrx(NasdaqMN:ADRX)、Barr Labs(NYSE:BRL)、Biovail(NYSE:BVF)、Sicor(NasdaqMN:SCRI)及Impax Labs(NasdaqMN:IPXL)。以下挑選出營收及市值最大的學名藥廠Teva、高獲利能力的Barr Labs與獲利成長高的Mylan作為學名藥廠推薦。
表三:具題材性的學名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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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va |
Barr Labs |
Mylan |
員工人數 |
8,982 |
1,012 |
2,200 |
題材簡介 |
營收及市值最大的學名藥廠 |
高獲利能力 |
獲利成長高 |
財務狀況及股價表現(2002/07/30) |
(單位:百萬美元) |
Teva |
Barr Labs |
Mylan |
2002年上半年財務狀況(Barr Labs為1Q資料) |
營業收入 |
1,117.1 |
261.4 |
558.1 |
營業利益 |
219.8 |
84.1 |
206.3 |
稅後盈餘 |
177.5 |
53.1 |
129 |
每股盈餘 |
1.34 |
1.17 |
1.02 |
交易統計 |
股本(百萬股) |
128.1 |
43.5 |
125.6 |
平均日成交量(百萬,10日平均) |
1.17 |
0.554 |
1.05 |
機構持股 |
25% |
64% |
23% |
資產(百萬美元) |
市值 |
8.384B |
2.52B |
3.89B |
現金及約當現金(2002年第2季) |
2,139.4 |
481 |
84.9 |
研發經費(2002年前2季) |
71.9 |
18.7 |
29 |
股價表現 |
52周範圍 |
51.69~74.35 |
49.40~90.60 |
29.03~57.15 |
2002預估EPS |
2.65 |
4.89 |
2.05 |
P/E |
24.7 |
12.3 |
15.1 |
現價 |
65.45 |
59.45 |
30.95 |
各學名藥廠對DRG指數的表現比較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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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www.yahoo.com、BigChart、各公司財報,寶來證券整理
Teva
在學名藥廠中,Teva的市值及營收皆排名第一,Teva為藥品開發、製造及行銷的整合型藥廠,除學名藥的開發製造外,Teva亦從事新藥開發(多集中在神經系統方面)及原料藥生產工作,目前有6項新藥已進入人體臨床試驗。Teva在pipeline的學名藥有62項,相同品牌藥的市場銷售值達到230億美元,進入審核的學名藥有19項,相同品牌藥的市場銷售值達到59億美元。目前Teva賣得最好的產品是治療多發性硬化症新藥Copaxone(非干擾素藥品),其與同是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Rebif(Serono)、Avonex(Biogen)及Betaseron(Schering AG)作用機制不同,在美國市場已有將近28%的佔有率,目前佔Teva的營收比重約為23%。
未來一年營收的成長將來自於1) Copaxone的自然成長2) GlaxoSmithKline的抗生素Augmentin與Akzo Nobel的抗憂鬱劑Remeron專利到期,而所發展的學名藥利益。
Barr Labs
Barr Labs成立於1970年代,為早一代的學名藥專業製造廠商,由於Barr Labs在經營風險上的規劃,公司將不研發新藥,而是針對1)新劑型藥物2)老藥新用3)在其他區域已先行被通過行銷許可的藥品來進行開發。Barr Labs在腫瘤及婦女疾病治療(如避孕及賀爾蒙替代治療)用藥發展多所著墨,因此Wyeth的賀爾蒙替代治療會引起癌症及心血管疾病之疑慮事件,亦對Barr Labs的股價造成衝擊。雖公司不研發新成分藥品,但其在學名藥、新劑型及老藥新用pipeline的產品為其營收成長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動力,公司預估2002年下半年將有8至12項產品陸續推出。
Mylan
Mylan創立於1961年,亦為專業學名藥製造行銷公司,由於Mylan歷史悠久,在學名藥的開發、行銷甚至訴訟皆相當有經驗,2002年由於新產品陸續推出使得毛利率往上提高,加上營業費用的節省,使得獲利能力大為增加。Mylan在2001年3月贏得與Bristol-Myers Squibb 主力藥物BuSpar學名藥版的訴訟,使得Mylan在2001年至2003年的營收成長吃下定心丸。未來學名藥版的Prinivil 及 Zestril(高血壓用藥)、Ultram(止痛劑)及Axid(潰瘍治療)的陸續發表,將使的Mylan的獲利成長得以維持。
由於學名藥的成長週期短,因此針對專利到期藥物不斷的仿製及改良將是學名藥廠的常態及宿命,學名藥製造的進入門檻並不高,但擁有良好的行銷能力、藥品改良能力及面對原開發藥廠專利訴訟能力的學名藥廠較具競爭優勢。在短期投資方面,原市場銷售額較大的學名藥開發進度及與製藥公司的訴訟消息,將對短期股價有所影響。
伍、台灣發展學名藥之公司
台灣傳統製藥多為學名藥廠,複製藥品的能力不差,然由於藥品銷售市場侷限在國內,在國內的健保市場成長有限、大型醫院使用國資藥廠藥物比重低及藥價黑洞的存在下,國內學名藥的成長性將有限,在進入WTO之後,還要面對國外學名藥的大舉入侵,處境可說是雪上加霜。
藥品新劑型、新適應症的開發已是國資藥廠面對競爭不得不去發展的方向,但要創造高度的成長,唯有把市場推向國際化,歐美市場對藥品品牌及品質要求較高,要進入唯有代工一途,然國資藥廠的生產品質是否能得到國際大廠的信賴,將是接單的重要關鍵。
除了實施cGMP之外,專廠專業代工應可對國內藥品製造品質有所提升。若能在藥品新劑型、新適應症(亞洲特有疾病)有所發展,配合優良的製造品質與知名度,台灣的學名藥廠方有機會走出現況,朝另一成長階段發展。
陸、結論
- 雖品牌藥專利紛紛到期,其營收獲利將逐漸被學名藥所侵蝕,然學名藥廠競爭者眾,擁有良好的行銷能力、藥品改良能力及面對原開發藥廠專利訴訟能力的學名藥廠方較具競爭優勢。
- 學名藥與品牌藥的競爭態勢,將決定於未來陸續推動相關法案或修法的動作,而這些動作,將在品牌藥與學名藥競爭的龐大利益中打轉,如何兼顧鼓勵新藥創新開發及讓消費者使用較低價的學名藥,將考驗立法者的智慧。
- 許多的生物製劑專利將於最近這幾年到期,因此許多具生物製劑學名藥技術的廠商紛紛看好這塊大餅,生物製劑學名藥與傳統學名藥在生產發展上有所不同,另將專文論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