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 Utility ),一個經濟主體在消費物品時,所得到的主觀滿足程度,稱為效用。
早期的經濟學家認為滿足程度是可以具體測度的,猶如物品的重量一樣,而用來測度效用的單位是utils,甚至認為把全社會每個人的效用加總後,可以得到整個社會的效用總量。這種認為效用可以測量的觀念,稱為計數效用( Cardinal Utility )。
後來的經濟學家認為,消費者不可能具體知道效用的大小,效用也不能以加減來計算。消費者僅可依其對物品喜好的程度,來判斷自己偏好的程度,也就是說喜歡這個物品甚於那個,或者在幾個物品中,排列出喜好的次序來。所以對每一個物品所給的效用值,只能用來排序比較大小,數字本身並不具任何意義。而這種觀念對效用的衡量,稱為計序效用( Ordinal Utility )。
現在,計序效用已經成為效用分析的主流,無異曲線的觀念就是建立在計序效用的基礎上,它並不會對後來效用分析的發展構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