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貨幣( Lawful Money ),是指 1. 經由法律賦予法償性質的貨幣,其形式可為鑄幣、紙幣,或存款貨幣等皆可,能用於償還各種債務。2. 係政府的規定,為配合某項特殊需要或達成某項特殊目的而可變通使用的貨幣,此與具有強制流通性的法償貨幣截然不同。例如美國的商業銀行可用黃金券,向聯邦準備銀行繳付法定存款準備金,而黃金券並不具備強制流通性。又如人民可以用政府債券抵充租稅,此項債券為法定貨幣,但並非法償貨幣。 也就是說法償貨幣必然是法定貨幣,但反之則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