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彭金隆
團體保險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保險產品,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23年上半年團體保險承保人數高達1,858萬人,團體保險保額更高達9兆900億元,可見它的重要性。
從保障功能來看,團體保險跟個人保險是一樣的,但確實有許多個人保險所沒有的優點。首先,因為是以團體為承保單位,集體購買下會比個人保險更具成本效益,而且保費通常會由雇主或團體支付一部分,使得團體保險在費率上更具吸引力,相同的保障卻有更實惠的保費。
其次,參加團體保險可獲得比單一個人險種更廣泛的保障,通常1張團體保單可同時承保醫療、壽險、意外傷害等多種保險類別。此外,在核保門檻上團體保險也比較低,因為被保險人通常不需要體檢,且對年齡或健康狀況的要求也比個人險低,令團體保險可以涵蓋更大的保障對象,投保流程也相對簡便。
因團體保險具有高保障、低保費、項目多元與投保程序簡易等優點,加上企業投保團體保險也有助於提升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更享有部分稅負優惠,便成為企業提供員工福利的重要選項。然而,團體保險也有缺點,例如對於被保險人來說,無法自行選擇保險公司或保障項目,必須犧牲客製化的需求;此外,若團體保險是綁定在工作條件上,一旦離開公司或單位,恐失去團體保險的保障,導致保障中斷。
當規畫自己或家庭保險保障時,個人保險可依自己需求選擇,當然會是主要的工具,但是搭配團體保險能提供許多個人保險無法提供的優點,更能提高保障。有些團體保險可以將配偶、子女,甚至較年長的父母納入保障的範圍,且一樣可以享受到上述的優點,這是個人險無法比擬的。因此,團體保險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工具選項。
在國內保險市場,團體保險一直都不是保險公司發展的主力,加上市場競爭激烈、獲利微薄,保險公司並未用力行銷。但是聰明的消費者應該知道,團體保險提供高成本效益又簡便的投保選擇,讓我們能以合理的保費獲得更廣泛的保障。如果所屬公司或單位還沒有投保團體保險,應該主動建議公司加入投保,而且最好將家人一併納入保障。請大家記得要善用團體保險增加保障!(本專欄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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