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彥呈
近年萬物飛漲,許多民眾感嘆手上的新台幣愈來愈薄,雖然比起歐美國家,我國官方統計的通膨率相對溫和,卻與市井小民的感受大相逕庭,一位台大碩士生去年完成的研究論文結果就指出,台灣CPI其實遭到嚴重低估。這篇論文橫空出世,獲得多位學者在不同場合引述響應,甚至引起主計總處關注,但官員的反應是:「建議他重新算一下啦!」
台大碩士李祖福撰寫的論文《使用民間大數據租屋資料估算消費者物價指數》指出,2008年以來台灣房價指數平均年成長率為6.29%,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中的房租類指數,平均年成長率卻只有0.64%,兩者之間存在明顯落差;由於房租類佔整體CPI支出權重逾15%,若估計結果有偏誤,不僅無法反映民眾真實生活成本,更會讓整體CPI失真,進一步導致政府及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失去準確的參考依據。
這篇研究由台大經濟系教授王泓仁擔任指導教授,還有被視為「鷹派」的央行副總裁陳南光擔任共同指導教授,利用2008年至2021年間591租屋網的租屋成交資料,有效樣本數超過100萬筆,計算出期間CPI房租類平均年成長率介於3.56%至3.58%之間,比主計總處公布的0.64%高出將近3%。倘若CPI如實反映相關落差,台灣通膨率勢必大幅上修。
以2021年第4季為例,主計總處公布的CPI年增率為2.68%,但根據李祖福修正計算後的通膨率則一口氣竄升至4.58%,差距相當明顯。
CPI統計結果大不同 官員「一點都不訝異」
面對如此截然不同的統計結果,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蔡鴻坤坦言「一點都不訝異」,因為彼此調查方式本來就不一樣,外界引用該篇論文批評官方CPI失真的同時,也應考量兩者差異所在。
蔡鴻坤日前出席中研院經濟所60週年所慶暨總體經濟計量模型研討會,他在「當前通膨的因果與對策」論壇中特別對此研究說明,蔡鴻坤指出,物價統計最重要的是衡量「固定品質」在不同時間的價格變動,因此主計總處遵循國際標準,針對1300多戶的固定樣本持續查價,並且釐清其中影響價格因素,例如有沒有包含冷氣、家具、車位、管理費等,如果設有押金,還得以一年期的利率換算加計。
衡量固定品質的意思是,假設本次房租2.5萬元,其中包含4千元的管理費和停車費;上次房租為2萬元,卻不包含管理費和停車費。乍看之下,租金較上次增加5千元,漲幅25%,但CPI反映的是相同品質的價格變動,所以剔除管理費及停車費的實際租金為2.1萬元,比起上次增加1千元,增幅僅有5%。
至於李祖福的論文,則是以特徵模型(hedonic model)建立各季租金與主要影響因素的關係,再設定標準住宅特徵,以方程式參數計算各季標準住宅租金價格。
蔡鴻坤認為,hedonic是「不得已的做法」,比較適合用在土地、不動產這些久久才買賣一次、缺乏持續交易價格資料,而且影響價格因素多樣的查價標的,但房租不會經常變動,而是每月支付、同戶同質,大可不必捨近求遠採用這項估計方法。
蔡鴻坤指出,刊登在網路平台的租屋物件,房屋類型、樓層、坪數、區位、屋齡等條件並不固定,成交資料大部分是更換房客、換約招租的樣本,調漲房租的機會比較高,估計結果自然會有高估傾向。
蔡鴻坤提到,如果學術研究真要採用hedonic也不是不行,但應改為月模型,每個樣本連續12個月納入方程式估計,「所以我們是建議他,重新算一下啦!」
CPI為何排除房價?
除了房租計算引發議論,許多民眾質疑近年房價漲勢驚人,通膨率怎麼可能如此平靜?主計總處官員解釋,CPI衡量的是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的價格變動,像是食、衣、住、行、育、樂等支出,並不包括股票、房地產等「資產」,只有住宅提供的居住服務才會納入物價統計。
所謂居住服務價格,若是出租就以租金反映,如果是自住者,台灣與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多數國家都採用「租金等價法」,也就是估算屋主的自有住宅如果租予他人的應收租金,以實際租屋市場相近住宅類型的租金價格變動來衡量。
根據央行去年11月釋出的第3季理監事會議事錄摘要顯示,有位理事指出,歐洲央行多年前考量將自有住宅房價納入物價指數的編列,雖然迄今還未成案,但顯示除了房租因素,歐洲央行已經開始思考房價上升對於物價可能帶來的影響。
主計總處官員說明,目前主要國家CPI都不包含房價,但會另編房價指數掌握相關資訊,例如美國標準普爾公司S&P/Case-Shiller房價指數,英國Halifax銀行標準房價指數,香港差餉物業估價署私有住宅房價指數,新加坡房地產交易所住宅價格指數等。
而在台灣方面,國泰建設、信義房屋等民間房屋仲介業者都有編制相關房價指數,內政部也依全國不動產實價登錄交易資料,按季公布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這些都可以提供民眾參考。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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