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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觀點-保單7功能 協助財富傳承
(2023/11/08)
•作 者:Smart智富月刊

撰文:駱潤生

餐敘時,久沒見的老客戶創業有成,公司生意暢旺。因此手邊有餘裕,便跟我討論到想加強自身保險規畫與照顧家人想法,以及家中財務安排的擔心。我提到保險除能保障個人、家庭經濟安全風險外,在財務規畫和資產管理方面,保單還具備以下7點功能,可扮演重要角色協助財富傳承:

1.
資產保護:

保單在財富傳承中的首要功能之一是提供資產保護。保費、保障槓桿的設計,可確保資產百年後能順利傳承給受益人,同時降低可能的稅務負擔和法律問題。

2.
掌控權及分配權:

保單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此外,要保人可指定受益人,且不限次數指定自然人、法人,甚至慈善機構。

3.
遺產稅源: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1項「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指出遺產需完稅才可轉移分配。而保險金可成為稅款來源,設定繼承人為保險金受益人,能確保遺產稅及時支付,避免資產被迫出售或轉移來支付稅款。

4.
現金流動性:

財富傳承或經營事業有時恐面臨現金流不足。保單中的現金價值可提供流動性保護,透過保單貸款或解約方式來取得應急資金。

5.
稅務優勢: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人身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如退休規畫中保單還本金給付是免所得稅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要注意,若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照實質課稅原則課稅。另最低稅負制的稅負規定也需留意。

6.
遺產隔離:

《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因非屬遺產,故不會受拋棄繼承影響,也不受《民法》中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及特留分的規範,有與遺產隔離的效果。

7.
照顧遺族:

部分保單的保險金可以設定分期給付,俗稱「類信託」功能,主要是不要讓未成年或沒有管理能力的受益人一次拿到大筆理賠金額而揮霍或被騙。如果要有更好的管理功能的話,也可以透過保險金信託來安排。

保單在眾多金融工具中具有其特有功能,因此財富傳承規畫中,保單是值得參考的工具。建議與專業的CFP理財規畫顧問或專業保險顧問進行詳細諮詢和規畫,確保需求得到滿足。(本文作者為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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