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信風暴後台灣仍屢屢爆出金融重大案件,並未真正痛定思痛,不少弊案所涉金額和層級屢創新高。回顧近30年台灣金融史的5大弊案,期待以史為鑑,再次警示金融業大股東勿忘行業倫理。
文/洪綾襄
「責任追究、決不寬貸!」每當重大弊案爆發,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最常以此句型來宣示徹查改進的決心;但金融體系牽涉既廣且深,每有重大弊案爆發,背後必然伴隨著政治角力與商業利益的勾結。
王玉雲、王又曾捲款落跑 都沒被關
根據《財訊》報導,1985年,台灣第一場金融風暴「十信案」爆發時,大眾才驚覺蔡萬春父子與「立法院十三兄弟」隻手遮天的影響力。其結果雖然重挫了國泰集團的信譽,數千債權人血本無歸,社會動盪不安,上百億的虧空最後由政府動用全民資產收拾惡果;但涉案者往往在長年司法審判期間仍享有豐厚的資源,與受害人遭遇有泥雲之差。
歷史不會重演,但會押韻。顯然,十信風暴並未讓大家真正痛定思痛,其後的金融重案依然層出不窮,不少新案所涉金額和層級都創新高。《財訊》參考《北檢金融重案實錄》以及金管會金融史料,帶讀者回顧近30年台灣金融史上5大弊案。這5大弊案除了潤寅案之外,均已定讞,但其他纏訟多年未定讞的案子仍多如牛毛。期待以史為鑑,也是再次警示金融業大股東勿忘行業倫理。
一、中興銀行違法放貸8百億案:2000年,有「南霸天」之稱的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遭控違法放款給台鳳;違法放貸金額達8百億元,另與總經理王宣仁掏空上百億元。其後中興銀行被中央存保接管,成為史上第一家被政府接管的民營銀行;經重整後,再由聯邦銀行接手。
《財訊》報導指出,2007年,王玉雲依背信罪判刑7年定讞,但他卻已潛逃中國;長子王志雄歸案稱其父已客死異鄉。王玉雲生前還涉及高雄四大工程等弊案;目前,家族事業仍有華榮電線電纜、第一銅、《台灣時報》等。
許勝發掏空50億 易科罰金了事
二、力霸集團掏空中華銀行逾千億案:2006年初,力霸集團傳出財務危機,但集團董事長王又曾滯留海外,並指示以力霸旗下產業與東森集團名義向中華商銀申請巨額貸款,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王又曾擔任董事長的中華商業銀行,聲請企業重整後遭擠兌,隨即由中央存保接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在2008年標下中華商銀主體,隔年在台成立子公司匯豐銀行。
《財訊》分析,身兼國民黨中常委、總統府國策顧問的王又曾,雖被以詐欺、侵占、掏空等罪名起訴,但夫婦倆逃亡美國。在美流亡期間,王又曾生活寬裕,但留在台灣的7名兒女都因此案被判刑入監;2016年,王又曾在美國死於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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