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儷玲
台灣因為高齡化及少子化嚴重,老年照護需求成為家庭龐大的經濟壓力。且由於全台的「住宅自有率」達78.6%,有愈來愈多人會想要利用手中的不動產,作為養老金的來源。
近年來,信託公會積極推動安養信託評鑑,許多銀行不斷推出創新服務,其中又以結合不動產業務的安養信託表現最為突出。
目前市場上,安養信託結合不動產業務已有許多不同型態。例如,有業者將政府及企業的閒置土地,透過信託租賃給開發商,利用不動產開發信託興建安養宅或二代宅,再由銀行提供入住保證金信託及安養信託,讓高齡者可以更放心入住安養,協助實現青銀同居,民眾亦可兼顧就近照顧長輩,使銀髮住宅型態有更多元的選擇。
此外,利用安養信託結合以房養老或留房養老,則可以創造退休的現金流。過去有房子的民眾通常需要先賣房來獲取養老金,但若僅將賣房所得存入銀行,未來資產恐因通膨而變薄,難以維持長達數十年的退休生活品質。且房屋出售後,如果沒有適合的居所,晚年恐將流離失所。不過,以房養老和留房養老便可以克服前述問題。
以房養老的優點是,房子抵押給銀行後,屋主還是能住在家裡,不需額外負擔養老院的費用,而當屋主離世後,親屬也可以選擇償還貸款,或者由銀行將房屋拍賣,從銷售金額扣除應繳貸款後,將剩下的金額分配給家屬。
但以房養老的缺點是,萬一申貸年限已到,屋主卻仍活著,將會面臨到必須搬離住家的風險。另外,有些屋齡較高房子,可貸額度較低,導致實際用來支應生活費的額度可能不夠。
留房養老則是將安養信託結合不動產業務,房屋所有權仍屬於屋主,透過委託銀行「包租代管」進行出租及管理,每月專款專用,扣除信託管理費後,按月給付安養費用給受益人,讓高齡者不用擔心產權及資金管理問題,較適合持有多棟房屋的老年族群,不僅能夠保留房屋所有權、擁有穩定退休金,同時又無須處理房東的事務。
結合不動產的安養信託,讓台灣的銀髮族可以透過自有住宅,填補各項退休年金不足的缺口,是另類優化生活的方式。民眾如果可以再搭配別的保險商品,比如商業年金保險、長照保險等相輔相成,及早因應老年安養的照護需求,將更能確保退休生活寬綽無虞。(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台灣風險與保險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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